顺德新规:无有效核酸证明,不得进入企业
6月9日,佛山市顺德区经促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要求全区各企业在严格落实“三个一”措施(测温、验码、戴口罩)时,对拟进入企业人员增加查验近期核酸检测结果。如因查验不到位导致疫情传播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通知原文如下:
关于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发办、各企业:
为保障广大市民健康安全,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请各相关单位进一步落实落细疫情防控工作。现根据有关防疫要求通知事项如下:
一、即日起,全区各企业在严格落实“三个一”措施(测温、验码、戴口罩)时,对拟进入企业人员增加查验核酸结果(5月28日后的核酸检验阴性证明,如粤康码尚未显示结果,可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送的短信作为证明)。无有关证明的,原则上不得进入企业。
二、各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守好疫情防控“大门”,确保核酸检测结果或短信查验到位。如因查验不到位导致疫情传播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三、各镇(街道)经发办要加强对辖区内的企业检查督导工作,对落实不到位的要及时提醒、纠正。
佛山市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2021年6月9日
来源: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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