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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三年,广东这些村镇工业集聚区将被淘汰关停

近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应急管理厅和消防救援总队印发实施了《广东省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简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提出,到2023年底,要通过淘汰关停一批、合并搬迁一批、功能转换一批、改造提升一批集聚区,实现工业用地供给能力明显增强,中小微企业用地难问题明显改善,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升。

       

通过上述举措,还要推动集聚区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上下游产业链进一步完善,产业集聚效应进一步显现,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进一步减少,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

       

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明显提升,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集聚区升级改造的体制机制和配套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

 

鼓励行业龙头企业投建工业大厦和高标准厂房

     

通过一组数据对比,可以看出实施升级改造的必要性——珠三角的村镇工业集聚区总用地面积约150万亩,占珠三角工业用地总面积478万亩的31%;但2019年珠三角集聚区的工业增加值约617亿元,仅占珠三角工业增加值2%,经济效益低下。

       

这些集聚区以传统密集型中小企业为主,空间布局混乱,缺乏统一规划,环境污染严重,并且改造成本高,投资回报周期长,配套政策不完善。这些都是急需解决的问题。

       

为此,围绕上述目标,《行动方案》提出了14项具体工作任务,包括土地资源盘整、环境质量提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达标、产业空间再造。

       

《行动方案》要求组织开展集聚区土地利用及产业发展情况摸底调查,加强规划引导,将集聚区升级改造工作作为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重要内容,与产业发展规划充分衔接。

       

同时,要通过建立政府主导规划、企业主导改造、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改造模式,提高社会资本参与改造的积极性。

       

《行动方案》鼓励各地推广政府协议收储、政府统租统管、企业长租自管、一二级联动开发、国有和集体混合开发等改造模式,也鼓励行业龙头企业、产业地产运营商等市场主体投资建设工业大厦和高标准厂房。

       

《行动方案》重点提出,要探索推进“工业改商业”“工业改住宅”项目反哺“工业改工业”“工业改公共设施”“工业改农业”项目,平衡不同类型项目的收益。

     

“工业改工业”为什么如此重要?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当前,广东正处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换的关键期,对建设用地尤其是工业用地的需求非常迫切。通过“改旧立新”腾挪新发展空间,有利于巩固、提升广东省工业强省的竞争力。因此,集聚区升级改造以“工业改工业”为主攻方向,也是广东省实现高质量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

 

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的示范项目、示范园区

     

集聚区升级改造与“三旧”改造是什么关系?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有关负责人解释,集聚区升级改造可以视为后者的局部性和阶段性重点工作,但从实际工作范围来看,二者的用地有所差别——

       

广东在集聚区摸底调查工作中,主要摸查使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规模达到2公顷以上的工业用地连片区域,对建设用地形成时间没有特别要求;而“三旧”改造用地则要求2009年12月31日前已建设使用,且上盖物占地比例要符合规定要求。因此,不是所有集聚区用地都可以纳入“三旧”改造范围。

       

不过,《行动方案》也明确支持集聚区用地按规定纳入“三旧”改造范围,充分享受旧改政策优惠。比如,《行动方案》明确要求,各地要统筹运用“三旧”改造土地出让、税收等资金,对集聚区升级改造项目实施奖补。

       

接下来,广东还将对集聚区强化产业导入。一方面,要围绕广东省大力推进的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明确集聚区产业发展方向,有针对性开展招商引资和升级改造;积极推行“工业标准地”供地模式,着力引进符合产业规划的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

       

另一方面,还要鼓励集聚区围绕主导产业引进制造业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载体和创新创业人才,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广东省将对符合条件的创新载体建设给予适当支持,并对引进创新人才提供优惠便利服务。

       

《行动方案》提出,要支持升级改造后土地规模较大、产业发展基础较好的集聚区按规定申请认定省产业园,或就近纳入省产业园管理。通过整合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的示范项目、示范园区并由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每年公布,强化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