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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佛山市工信局关于开展2021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奖补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

  为促进工业技术改造投资扩规模、稳增长,推动我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奖补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佛府办〔2019〕24号)规定,现开展2021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奖补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对象

  在佛山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实施地在佛山市内,已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出具的项目核准文件或备案证。

  (二)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已按规定纳入统计部门技术改造投资统计,且在2020年度内,企业被纳入统计的技术改造投资不低于企业申请的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

  (三)在2020年度内,企业技术改造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含土地购置、建安工程、设备购置等)合计不低于100万元(含本数,下同;要求已开具发票及已付款项均不低于100万元)。建安工程、设备购置发票及付款时间须在申报年度的上一个年度内;土地购置发票及付款时间可放宽至政策奖补年限内。

  (四)企业仅完成土地购置,尚未有建安工程(厂房)等,不得申请技改固投奖补资金。

  (五)申请之日起的前3年内,申请企业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市级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及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反《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经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和信息化局部分)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的通知》(佛府办〔2017〕21号)》有关规定的行为;若申请企业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应如实申报和说明失信事项的整改情况。

  三、奖补标准

  (一)对在库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2020度内企业技术改造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已付款项)的5%对企业进行事后奖补;对其他工业企业,按2020度内企业技术改造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已付款项)的3%对企业进行事后奖补。

  (二)对在库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个企业当年获得技改固投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1亿元(含本数);对其他工业企业,单个企业当年获得技改固投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含本数)。

  四、申报要求

  (一)2021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奖补资金通过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www.fsfczj.gov.cn)进行申报,并以平台中上传电子文档及平台所导出的纸质材料为受理依据。

  (二)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

  五、申报程序和时间要求

  (一)申报

  申报单位在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www.fsfczj.gov.cn)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填写资料于2021年2月20日前通过平台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各区受理通过后,申报单位通过平台打印申报材料于2021年3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提交给所在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逾期不予受理。

  (二)审核推荐

  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对申报项目材料(包含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同意推荐的,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于2021年4月15日前通过平台和行文[包括推荐上报公文、项目汇总表(详见申报指南)、区统计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等]将申报资料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逾期不予受理。

  (三)项目评审和核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及现场核查。

  (四)项目公示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审定后的技改固投奖补资金奖补计划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项目审批及资金划拨

  拟奖补项目计划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审核同意后上报市政府审批。审批后按程序划拨资金。

  附件:2021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奖补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2月28日

  禅城区咨询电话:禅城区经科局-82340856;

  南海区咨询电话:南海区经促局-86332245;

  顺德区咨询电话:顺德区经促局-22831233;

  高明区咨询电话:高明区经科局-88885566;

  三水区咨询电话:三水区经科局-87755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