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区域之窗 > 佛山地区 > 产经新闻
产经新闻

高明培育大型企业,一次性奖励最高可达200万

  高明区近日正式印发《佛山市高明区培育大型企业分类扶持若干政策措施》(下称“措施”),提出将实施一批奖励措施,重点培育区内成长性工业企业。其中,一次性奖励最高可达200万元。

  为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做优,重点培育全区1家年主营业务收入超200亿元、2家年主营业务收入超100亿元、20家年主营业务收入10亿~50亿元、30家年主营业务收入倍增的成长性工业企业,高明区特印发该措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措施分为五章共十九条,政策支持范围涵盖支持“首超企业”、支持聚焦先进装备制造、鼓励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倍增、支持企业创新、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支持企业开拓市场、支持企业管理和提升等方面。

  其中,在支持“首超企业”方面,根据市关于大型骨干企业培育的工作内容和高明区的具体情况,明确了全区发展梯队扶持措施,即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政策有效期内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10亿元、20亿元、30亿元、40亿元、50亿元、100亿元、200亿元的工业企业予以支持,奖励最高可达200万元。

  措施还对重点产业集群发展进行奖补,范围包含推动重大装备产业项目落地及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奖补,与省、市政策相衔接,扩大惠企适用面,加大了区级扶持力度。其中,高明区内自2019年7月1日后投入超200万元的新引进、新建、扩建的装备制造业产业化项目,按实际固定资产投入的5%进行事后奖补,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5万元;对区内企业购买使用省内、国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企业进行扶持,购买成套设备售价在100万元以上,单台设备售价在50万元以上,关键部件售价在20万元以上,按照售价的5%进行扶持,每年每家企业不超过5万元。

  根据措施,将实施企业倍增扶持支持和鼓励企业实现“零地倍增”。其中,对年主营业务收入在1亿~5亿元的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较上一年度实现倍增的予以扶持;年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上工业企业通过实施“工改工”提高土地利用率,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实施“工改工”投产后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实现倍增的给予扶持,支持项目尽快落地见效,加快城市更新和产业迭代。

  在支持企业创新方面,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千万元至1亿元的工业企业,其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超过10%的,在政策有效期内一次性给予企业20万元的扶持,其中,50%的扶持资金用于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创新人才等有突出贡献人员的个人补助。

  此外,年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下的工业企业,在细分行业产品的研发、生产和经营,具有较高的市场份额和市场领袖地位,产品符合“专精特新”的要求,通过佛山市认定并纳入佛山市“专精特新”企业名单。在政策有效期内一次性给予企业10万元的扶持,其中,50%的扶持资金用于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创新人才等有突出贡献人员的个人补助。

  对于军民融合型工业企业新取得或者复评通过相关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认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认证或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名录认证的,每项资质一次性给予企业20万元的扶持。对承担军工科研项目或采购项目的单位,按照项目实现金额给予最高5%的资助,政策有效期内累计最高资助50万元。

  扶持重点

  “首超企业”扶持

  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10亿元、20亿元、30亿元、40亿元、50亿元、100亿元、200亿元的工业企业(以下简称“首超企业”),对应分别一次性给予企业10万元、20万元、30万元、4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扶持资金。

  企业倍增扶持

  年主营业务收入在1亿元至5亿元的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较上一年度实现倍增的,一次性给予企业10万元的扶持。

  企业创新扶持

  年主营业务收入2千万元至1亿元的工业企业,其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超过10%的,在政策有效期内一次性给予企业20万元的扶持。

  企业降低用地成本扶持

  工业企业通过司法拍卖或市场化交易取得工业用地及其地上建筑物和附属物进行增资扩产,新增项目主营业务收入达1亿元以上的,在政策有效期内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