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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经新闻

疫情期间为用户减负逾5亿,广州加强水电气价格监管

  2日,记者从广州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保障相关政策红利足额足量直达终端用户,切实维护相关行业领域市场价格秩序,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阶段水电气价格监管专项行动,水电气专业价格执法检查覆盖专业市场、写字楼、产业园,同时将对转供电环节价格违法行为从严从重查处。

  水电气专业价格执法检查覆盖专业市场、写字楼、产业园

  据统计,2020年2月1日至今,广州市供电局降低用户用电成本约4.83亿元,惠及用户43.44万户;全市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直接减负金额约2200万元;燃气领域降费退费金额达841.5万元。同时,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气、用水等,实行“欠费不停供”。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采用“总部工作法”,通过对大型商业集团、物业管理集团的区域公司总部进行检查、政策沟通,要求对下属商业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等统一收费原则、收费标准和公示内容。逐一走访专业市场开办方和写字楼、产业园、孵化中心等场所的管理方或产权方,明确告知水、电、气价格政策,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在限定期限内及早退还多收款项。

  同时,发布《关于严格执行转供电环节电费政策的提醒告诫函》,要求各转供电主体严格执行电价价目表,不得通过转供电赢利。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实地走访调研,了解终端用户从相关降费政策最终获益情况,查找政策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高价格监管效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表示,对各专业市场、写字楼、产业园、孵化中心等单位水、电、气收费情况开展价格执法检查,对相关问题线索进行追踪调查核实。一经发现有未落实降费政策、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等乱收费、超标准收费违法行为的,严格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转供电环节价格违法行为从严从重查处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同时发布关于严格执行转供电环节电费政策的提醒告诫函,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优化营商环境,对各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各专业市场、物业服务企业、写字楼、通信5G基站等转供电主体在转供电时的价格行为提醒告诫。

  告诫函表示,各转供电主体应按发展改革委公布的目录销售电价向转供区域内的企业及租户等收取电费,并做好电费收费价格公示工作。不得通过转供电赢利。转供电主体向终端用户收取的电费不得高于转供电主体向广州供电局缴纳的与用户相关的电费。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8〕375号),相关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不得通过加收电价及电费的方式解决。

  对不执行国家电价政策和通过转供电赢利的转供电主体,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进行查处。对未落实电费收费公示的转供电主体,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进行查处。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对转供电环节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从严从重查处,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还将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并纳入失信黑名单,将失信行为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外公示。欢迎广大转供电用户积极参与监督,对转供电主体不合理加价行为进行举报。投诉举报电话:12345、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