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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佛山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佛山市细分行业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挖掘我市优势企业,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工业产品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的通知》(佛府办函〔2017〕388号)《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工业产品质量提升扶持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7〕24号)及《佛山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质量提升工作方案>等4份方案的通知》(佛强市办〔2017〕12号)要求,我办将组织开展2019年佛山市细分行业龙头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国家和省、市的产业、节能、环保、质量等政策,依国家规定取得相关证照。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近3年来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卫生等事故。

(三)企业经济效益好,并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整体产品市场占有率居全国前10、全省前5或单个产品市场占有率居全国前5、全省前3。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提交下列相关材料:

(一)《佛山市细分行业龙头企业认定申请表》(申请表、范例及指标说明分别见附件1、2、3)。

(二)《佛山市细分行业龙头企业认定申请表》中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包括:1.营业执照;2.法人代表人身份证;3.“市场占有率”、“科技创新水平”、“产品质量水平”三个指标项目涉及的证明材料。其中“市场占有率”指标除了其他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企业2018年度纳税证明、2018年度第三方审计报告、同行业3家以上企业名单。

    上述申报材料,列出目录,按顺序装订成册,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3份,《佛山市细分行业龙头企业认定申请表》需同时提交电子版。


三、申报时间和受理部门

(一)申报时间:请各区质量强区办高度重视,积极发动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申报,做好申报指导工作,经初审同意后于2019年10月8日前将相关材料上报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受理部门:各区市场监管局。


四、联系方式

佛山市市场监管局:何建鹏,电话:82256006;

禅城区市场监管局:李小凤,电话:82783711;

南海区市场监管局:冀  斯,电话:86326023;

顺德区市场监管局:吕婉明,电话:22803290;

高明区市场监管局:刘惠怡,电话:88680252 ;

三水区市场监管局:庄小娟,电话:87783229。

 

附件(点击可下载):1.佛山市细分行业龙头企业认定申请表

upload/ueditor/uploadfiles/91261568861209.docx

    2.佛山市细分行业龙头企业认定申请表(范例、供参考)

upload/ueditor/uploadfiles/83341568861231.docx

3.细分行业龙头企业认定指标项目说明 

upload/ueditor/uploadfiles/56341568861274.docx

 

佛山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