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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经新闻

广东去年环境执法罚款3.63亿元

标排放企业被实施停产措施

今年元旦实施的新环保法规定,对企事业单位超标排放的,县级以上政府环保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近期查处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中,采取停产措施的不少。肇庆多罗山蓝宝石稀有金属有限公司因废气、废水长期超标排放,经限期治理未能按时完成治理任务,被当地政府下达关闭通知。下一步省环保厅还将督促当地政府彻底取缔该厂。

被责令停产的还有清远市大有瑞新五金电镀有限公司、清远市黄埔电镀实业有限公司、江门市昊晟道路改性沥青化工有限公司。湛江廉江市美达尔化工公司因建设项目环评、验收手续不完善等问题,被省环保厅报请地方政府关闭,现已停产。

殴打环境执法人员被刑拘

其他典型环境违法案件还有:东莞市环保执法人员在中堂镇执行公务时,被一企业工作人员以无故殴打扣留等方式阻碍现场执法。当地公安机关于1月11日刑事立案,并于15日对行为人刑事拘留。

汕头万丰热电有限公司因燃水煤浆发电锅炉未配套脱硫脱硝设施,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2倍以上,被处以罚款5万元。

江门开平市月山镇屈某因非法加工处置电镀污泥3吨以上及直接向环境排放含有铬、铅、镉等重金属的废水的行为,涉嫌构成污染环境罪。已被公安机关抓获。

据省环保厅介绍,去年广东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73.6万人次,检查排污企业30.5万家,立案13491宗,限期整改或限期治理企业14662家,关闭或停产企业1861家,罚没金额3.65亿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污染刑事犯罪案件146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