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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经新闻

企业最高可获30万元补贴

当前融资难已成为困扰我市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主要问题。为促进知识产权与金融资源的有效融合,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丰富知识产权市场化运用方式,日前,《潮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贴办法》正式实施,对采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本市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

  根据《办法》,补贴资金专门用于企业以专利权采取知识产权质押方式向银行贷款并正常还贷所支付的评估、担保和利息等费用。补贴资金采取在企业获得银行贷款后给予一次性核拨的方式,补贴金额不高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额的1%。同一年度内单个企业申请补贴资金的金额累计不得超过30万元。在同一笔贷款项目中,企业已从其他途径获得财政资金贷款利息补贴的,不再享受该办法规定的资金补贴。

  申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贴的企业应符合在我市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拥有可用于质押融资的专利权;与银行或担保机构签订知识产权质押合同;按规定向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办理知识产权质押合同登记并在市知识产权局备案;质押期间出质的专利权权属清晰、法律状态明确有效;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等一系列条件。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市知识产权局提供相关资料进行申请。

来源:潮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