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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经新闻

39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5月起停收

   从中山市发改局获悉,中山市转发了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发出的通知,自2014年5月1日起,中山市对全市范围内所有企业免征32项中央设立和7项省设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省级收入,预计年可减轻企业负担1.05亿元。 
  此次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及国土资源、水利、经济和信息化、农业、卫计、人防、质监、环保、林业、食品药品监督、海洋渔业、安监、交通、人社等部门,免征项目包括征(土)地管理费、河道采砂管理费、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国内植物检疫费、卫生监测费、环境监测服务费等属于省直单位向企业收取的全额。免征范围自2014年5月1日后受理的收费业务(对收费所属期为2014年5月1日后;收费所属期为2014年4月30日前的不属免征范围),免征对象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且组织机构代码证机构类型为“企业”的经营单位。同时规定,2014年5月1日已缴费并属于明确的免征范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省级收入部分,原缴费企业可申请退库(费),提交原执收单位审核,执收单位受理退库时间截至2014年7月31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中山市发改局提醒有关单位尽快做好注销或换领 《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更新收费公示牌、收费软件的收费标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