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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二批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公布 中山有9家上榜

日前,广东省环保厅在官网公布了广东省第二批环境违法企业 “黑名单”,共有158家企业上榜。其中,中山市共有9家企业入列,涵盖五金电器、灯饰、洗涤、生物工程等领域。据悉,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将面临惩戒,情节严重的还将视情况逐步压缩贷款。

本次公布的全省158家环境违法企业中,中山有9家,具体分布在中山市东凤镇、坦洲镇、民众镇、阜沙镇及火炬开发区5个镇区。

在违法行为方面,上述“黑名单”企业多是因为未报批项目环评文件,项目未经竣工环保验收合格,项目主体工程就擅自投入生产。因此,在2015年4月至5月期间,被环保部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记者从环保部门获悉,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其环境保护信用确定为“环保不良企业”。根据《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规定,对环保不良企业,将实施失信惩戒机制,责令其向社会公布改善环境行为的计划或者承诺,按季度向实施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和直接对该企业实施日常环境监管的环保部门,书面报告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与此同时,环保部门还将加大对“黑名单”企业的执法监察频次,暂停各类环保专项资金补助。同时建议财政等有关部门在确定和调整政府采购名录时,取消其产品或者服务;建议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其审慎授信,在其环境信用等级提升之前,不予新增贷款,并视情况逐步压缩贷款,直至退出贷款;建议保险机构提高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费率等。

“黑名单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上榜企业还有机会重新修复信用”,市环保相关负责人表示,广东省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将动态更新,“黑名单”公布后,如果相关企业主动改善环境行为、实施有效整改的,可以向省环保厅提交信用修复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