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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年内将淘汰10621辆黄标车

 南方日报讯作为全国最宜居城市各种榜单的“常客”,中山今年上半年的空气质量相当“亮眼”,在国家环保部发布的上半年全国74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状况中,中山位列全国第6;6月份实现今年首个全优月,排名高居全国第二名,刷新了有统计排名以来的最高纪录。

 

日前,中山市环保局公布《中山市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2016年度空气污染物指标继续保持全面达标,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控制在49微克/立方米以内,与2015年看齐。

 

154家涉VOCs企业被纳入重点监管

 

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作为形成PM2.5和臭氧的重要因素,也是灰霾和光化学烟雾污染的重要来源。据了解,在中山,随着家具、印刷、五金加工、房地产等行业蓬勃发展,企业使用大量涂料、油墨,导致VOCs排放居高不下,臭氧、氮氧化物污染也有所抬头,逐步取代PM2.5成为空气质量污染的主要原因。

 

方案中明确要求加强对VOCs的综合治理。一方面,中山将全面开展工业固定源VOCs排放情况更新调查工作,启动VOCs重点监管企业“一企一档”动态信息管理系统,建立VOCs重点监管企业名录,共有154家涉VOCs企业被纳入重点监管。

 

另一方面,市环保部门将严格对154家涉VOCs项目进行环保审批,对印刷、家具制造行业涉VOCs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VOCs排放总量指标试行行业内“减二增一”替代政策,条件成熟后向其他涉VOCs行业推广。同时,方案还要求推进VOCs排污收费工作,加强VOCs排放监管。

 

此外,在固定污染源整治方面,方案要求全面落实燃煤小锅炉淘汰及整治,推动工业锅炉污染整治,加快推进清洁能源应用;积极推进工(产)业园集聚区集中供热;深入推进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治理。

 

今年内将淘汰10621辆黄标车及老旧车

 

黄标车是近年来移动污染源治理的重点之一。根据统计,2015年中山市淘汰黄标车51916辆。方案提出将从多个方面加强包括黄标车、老旧车辆在内的移动污染源治理,并在2016年度重点治理项目清单中,为24个镇区划分了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任务。

 

根据方案要求,2016年内全市将淘汰黄标车4311台、老旧车6310台,总计10621辆。淘汰目标任务在500台以上的有7个镇区,其中石岐区和小榄镇的淘汰任务均超过1200台,小榄需淘汰565台黄标车、859台老旧车。

 

为了落实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方案要求在原来黄标车淘汰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工作范围,全市黄标车及老旧车辆以镇区为单位划分属地管理,每辆车将确保有专人跟踪落实淘汰;各镇区将按规定频次每周开展黄标车限行现场执法2次以上;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工作会被纳入到各镇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当中。

 

同时,中山将实施镇区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财政激励机制,给予基层补贴工作经费;研究参考原黄标车“以奖促淘”政策,出台老旧车辆“以奖促淘”政策。

 

此外,方案要求加强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具体来说,在2016年更新或新增的公交车中,纯电动公交车比例不得低于90%,其余10%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不得使用燃油车;更新或新增的出租车中,纯电动出租车比例不得低于70%,其余30%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城市环卫、城市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新增或更新的机动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合计达到50%以上,其中纯电动汽车比例不等于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