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再享两项减免税优惠
小微企业再有减税喜讯。记者昨日从市国税局了解到,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将由今年底延长至2017年底。
同时,从2015 年10月1日起到2017年底,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扩大到30万元以内(含30万元)。
据统计,2012年至2015年上半年,我市共免征小微企业增值税3.6亿元;减免企业所得税0.4亿元,合计达4亿元。此次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将在原有优惠政策基础上,再新增200余户小微企业可享受到所得税优惠,增加减免所得税1000万元;近5万户纳税人将继续免征增值税,年免征税额近1.9亿元。优惠范围基本全面覆盖全市小微企业。(来源:西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