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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经新闻

肇庆交叉执法查大气监管企业 4企业涉嫌违规

 2015年9月12日夜间至13日凌晨,市环境保护局抽调高要、鼎湖两地的监察监测人员进行异地交叉执法,组成4支环保夜间突击检查组,对四会市南江工业园内的12家企业进行了突击检查,发现2家企业废气污染物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或不正常运行治理设施,3家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超标。

本次突击检查的12家企业包括金属型材、玻璃、建材、不锈钢、陶瓷等行业,是大气污染物排放的重点监管对象。在中正陶瓷有限公司,其办公室负责人对记者表示,该厂共有四条生产线,近两年的产能为6000平方/天,去年已提高环保设施处理能力,并经四会市环保局验收,今年以来,环保部门已抽查两次,每次排放数据均达标。不过9月12日当夜,环保执法人员到现场后立即对其喷雾塔进行抽样,但发现其无故关闭,责令其立即重启,经检查其大气污染物超标。

而在新大明玻璃厂(现更名为四会市林树红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工人见到执法人员后,立即投入大量烧碱至脱硫除尘设施中(可快速降低二氧化硫排放量),不过经现场检测,该公司的废气污染物排放仍然超标。据了解,该厂去年7月曾被四会市环保局查出其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除上述两家企业外,四会市豪顺水玻璃有限公司也涉嫌超标排放污染物。另外,检查人员还发现四会市豪顺水玻璃有限公司、四会市明盛铝制品有限公司2家企业有涉嫌废气污染物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或不正常运行治理设施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现场完成相关调查取证,下一步将对系列环境违法行为立案,严肃查处追究上述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

今年以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文件要求,肇庆市各地环保部门以环保大检查为中心,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截至今年7月底,全市共出动环保执法人员11554人次,对4390家次的工业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立案处理环境违法行为223宗,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23份,责令停产整改企业30家,查封企业16家次,实施连续按日计罚案件2宗,实施限产企业7家,移送公安部门行政拘留案件4宗,刑事拘留案件3宗,处罚金额达到835万元,严厉打击了工业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了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大力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改善,保障周边环境安全,取得了较好的环境与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