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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区法院:新春“访”企问需普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新年好!开工大吉,公司现在生产经营怎么样?”节后开工第一周,江城区法院平冈法庭法官来到高新区港口工业园解封一批轴承,并对案涉金属压延公司进行案后回访。

工厂内机器轰隆隆地运转,工人正投入节后复工生产中,看着即将被解封退回的库存轴承,项目负责人喜悦溢于言表:“多亏了法院,这批轴承才能顺利退货退款,为公司挽回了上百万元的经济损失。”

据悉,某金属压延公司是全国最大的不锈钢深加工企业之一。2019年,该公司向广州某机电公司订购用于生产线的轴承一批,双方签订《购销合同》约定轴承品牌为SKF,并于当年完成了货物交付、验收及货款支付等。

2022年6月,某金属压延公司安装使用该批轴承发现并非SKF正品,在广州某机电公司联系加工厂进行加工后仍无法使用。经协商无果,某金属压延公司遂起诉至法院,请求确认《购销合同》解除。

广州某机电公司辩称,涉案产品由某金属压延公司验收入库达三年之久,是否仍然保持验收入库时的状况无法确定,是否为其所供应也无法确证。

“这批轴承是备用件,收到货物后按原包装存放在仓库。为了维持正常生产经营,我们还向第三方采购了价值159万元的SKF品牌轴承。”对此,某金属压延公司提供了采购入库单、五金辅料仓抽查盘点表等证据。

诉讼中,江城区法院根据原告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依法将轴承货物按现状封存于原地,同时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确认涉案轴承均不是SKF品牌。为深入了解案情,承办团队多次到仓库现场调查。

2023年9月,结合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江城区法院一审判决确认原告与被告之间的《购销合同》解除,被告返还货款95万元、并支付违约金28.5万元给原告。被告不服,提起上诉,阳江中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判决生效后,被告按时履行了判决确定的义务。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原、被告签订的《购销合同》解除后,原告应将涉案轴承退回给被告。此时由于临近春节,案涉轴承的解封退回工作便暂时缓了下来。

案件虽然结了,但事未了。春节假期一结束,法官便通过电话了解后续进展,跟双方当事人联系确认解封退回事宜,也借此机会进企业普法问需,并就案涉纠纷对企业进行法律风险提示,于是便有了开头的一幕。

解封手续办好后,法官向某金属压延公司项目负责人道着新年祝福,困扰企业一年多的案件圆满解决。
来源: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