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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阳江受理汽车消费纠纷44件

近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今年第一季度,全市工商系统共受理消费者申诉335件,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8.91万元,其中,日用百货、交通工具、家用电器、通讯器材、修理维护服务及餐饮服务依旧是消费者投诉的六大热点,汽车消费纠纷达44件,较往年同比有所增加。

  

“随着生活水平的日益提升和日常出行需要,汽车消费逐渐成为普通的大众消费品,而第一季度又是购车高峰期,汽车消费纠纷有了明显增多。”据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以汽车为主的交通工具商品纠纷达44件,集中在商家拒绝退还消费者购车退订金以及不按时交付汽车,不少纠纷因消费者“订金”“定金”概念混淆而引起。据介绍,“订金”可视为“预付款”,依据双方约定情况可以退还,而“定金”是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形式,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若商家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市工商局该负责人提醒,为避免纠纷,消费者购车时做到五点,即购车前要仔细了解车辆信息,不要轻信代理人或销售人员的口头介绍与承诺,最好有懂得汽车常识的朋友陪同购买;理性消费,在未下定决心前勿轻易签订订车合同,交付诚意金、订金或定金,一些消费者在预订车辆后,可能会由于个人原因不想购车,导致订金难以退回;签订合同时关注细节,要尽可能签订正规的书面合同,把双方商定的价格、车辆型号、车身颜色、违约责任、交车时间及赠送礼品等在合同中明确清楚;提车时仔细检查确认,如车况、重要部件的性能、配件和内饰装潢等配置是否与促销承诺、产品说明书和宣传材料相符,若存在问题,应及时提出;保存好所有票据、合同及其他相关凭证,遇到问题可拨打12345或登录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反映或投诉,维护自身权益。

来源:阳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