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两企业污染环境:一家被立案查处一家厂房设备被强拆
近日,市环保部门通报了先前在广东电视台《环保先锋》栏目上曝光的新会区睦洲镇两家企业环境污染事件的调处情况:一家企业被依法立案查处、限期整改;一家企业被强制拆除厂房、生产设备。两家企业的废渣堆场内及沿河、路边堆放的塑料废渣目前已被彻底清理,地块将覆土复绿。
河边堆放大量塑料废渣
据了解,《环保先锋》栏目记者在今年4月25日对江门新会区睦洲镇的江门市丰达(明星)纸业有限公司邻近梅大冲村道两侧的大港场废渣堆场进行走访时发现,约一个足球场大的堆场内堆放着大量塑料废渣,有3—4米高,且堆场没有按要求落实防渗漏措施,产生的渗滤液有可能对临近的睦洲河支流新妇河,甚至西江水质造成影响。
该事件被曝光后,引起市、区两级政府高度重视,市长邓伟根专门作出批示,要求新会区认真落实整改方案,持续跟进整改落实。市分管领导指示要求加大整改落实情况的信息公开力度。新会区政府迅速组织区环保局会同睦洲镇政府展开快查快处。
下游河段水质未出现恶化
经查,媒体曝光的造纸废渣堆场实为江门市丰达(明星)纸业有限公司租用的塑料废渣临时中转堆场,确实存在堆场内的塑料废渣未能及时处理的情况。
另外,邻近江门市丰达(明星)纸业有限公司堆场的富安五金塑料制品厂因存在“未验先投”等环境违法行为,曾被新会区环保局依法立案查处,并责令停止生产。该公司于2016年3月起已停止生产,但在停产期间未及时采取措施对原已堆放的废塑料进行转运和清理,导致这些废塑料一直堆放在原地。
环保部门调查后发现,江门市丰达(明星)纸业有限公司和富安五金塑料制品厂的堆场临近新妇河,这是睦洲河的一条支流,上游距新会区饮用水源地取水点约9公里(水路),不属于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也不属于西江流域。
5月23日,新会区环保局联同江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新妇河事发地上游约300米处和下游约700米处的水体进行采样检测发现,下游河段水质环境质量未出现恶化情况。
塑料废渣堆场将被取缔
针对上述两家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新会区环保局对江门市丰达(明星)纸业有限公司依法立案查处,并责令企业限期对堆场内的塑料废渣进行彻底清理,消除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睦洲镇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处理工作,并牵头组织城建、环保、国土、安监、供水和供电等部门对富安五金塑料制品厂的生产设备、厂房及用电设施采取了强制拆除措施,原已堆放的废塑料于5月25日全部清理完毕。
目前,江门市丰达(明星)纸业有限公司已严格按照整改要求,对临时中转堆场的塑料废渣统一转运到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对堆场的渗滤液进行统一收运到江门市丰达(明星)纸业有限公司配套建设的污水处理厂进行净化处理后排放,并对堆场地块进行覆土复绿。
新会区环保局表示,富安五金塑料制品厂和江门市丰达(明星)纸业沿河设置的废塑料堆场将被依法取缔,以彻底铲除污染源,确保水环境安全。(来源:江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