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及总量减排考核获评省优秀
日前,省环保厅通报了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2015度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结果,我市均被评为“优秀”档次,这也是江门连续2年在这2项考核中获评“优秀”。
PM2.5年均浓度下降22.7%
全面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
污染物总量减排方面,经环境保护部核定,2015年广东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下降2.5%、2.5%、2.1%、4.0%的年度目标任务,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分别完成国家“十二五”减排任务的141%、113%、130%、146%。我市也在此基础上,全面超额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和“十二五”减排任务。
大气方面,2015年,在经济平稳增长情况下,全省空气质量明显好转,PM10和PM2.5年均浓度提前两年完成2017年终期考核目标。全省城市空气质量指数达标率平均为91.1%,比2014年提高6.1%,六项污染物指标年均浓度全面达标,其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一氧化碳指标达到国家一级标准。2014年,我市优良天数达标率为80.2%,PM2.5、PM10分别为44微克/立方和64微克/立方。2015年空气质量较2014年得到进一步改善,优良天数达标率为88.2%,比2014年提高了8个百分点,PM2.5、PM10分别为34微克/立方和50微克/立方,比2014年分别下降了22.7%和21.9%,其它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环境质量二级标准。
全年完成359项减排工程
投82.9亿元防治大气污染
据了解,2015年全市共完成359项减排工程,其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13项、火电厂减排项目18项、结构减排项目4项、农业源减排项目312项、工业治理项目17项。淘汰整治锅炉201台,淘汰黄标及老旧机动车25434台,均超额完成了2015年度锅炉淘汰整治和黄标及老旧机动车淘汰任务。“在各减排领域,我们与农业、水务、公安等部门加强协作,共同推进,取得不错效果。”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大气方面,2015年我市投入的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共达82.9亿元,其中地方财政3.8亿元,企业自筹79.1亿元,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清洁生产、污染防治等方面均下了大力气。
2015年,我市不再审批新建耗煤项目,也没有新建项目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我市国控、省控重点企业和20蒸吨及以上燃煤工业锅炉均安装了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46家企业按要求完成VOCs排放治理工作。
同年,江门还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使用国Ⅴ车用燃油和新能源汽车,全年购置新能源汽车超过450辆。污染防治方面,除了不断加强工业源、机动车尾气的污染排放防治外,我市对于城市扬尘污染控制也十分重视,从市容环境管理和道路保洁两个方面加强治理和投入,量化常规保洁洒水及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密闭的工作,并于2016年1月1日起率先在城区征收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环保部门将继续做好大气、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排污许可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新增量,强化以执法促减排的工作手段,留住江门的绿水青山。(来源:江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