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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经新闻

广州市质监局:5批次眼镜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16日,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其官网公布2015年广州市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共抽查了16家企业生产的23批次产品,经检验有4家企业的5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抽查依据GB13511.1-2011《配装眼镜 第1部分:单光和多焦点》、GB 10810.1-2005《眼镜镜片 第1部分:单光和多焦点镜片》、GB 10810.2-2006《眼镜镜片 第2部分:渐变焦镜片》、GB 10810.3-2006《眼镜镜片及相关眼镜产品第3部分:透射比规范及测量方法》、GB 10810.4-2005《眼镜镜片 第4部分:减反射膜规范及测量方法》、QB 2506-2001《光学树脂眼镜片》、QB 2457-1999《太阳镜》、GB/T 14214-2003《眼镜架通用要求和试验方法》、GB 14866-2006《个人用眼护具技术要求》等标准,对镜架外观质量、镜片材料和表面质量、球镜顶焦度、柱镜顶焦度、柱镜轴位、附加顶焦度、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偏差、光学中心垂直互差、可见光谱区透射比、紫外光谱区透射比、装配质量、偏光镜片光透射比比值、偏光镜片偏振面标志的偏差、驾驶用镜类的透射比要求及交通信号的识别、折射率、色散系数、阻燃性、抗冲击性能、高温尺寸稳定性、机械稳定性、镀层性能、标志等项目进行检验。

本次抽查中有2批次产品可见光谱区透射比不合格。可见光谱区透射比是区分太阳镜类别的重要指标,这一指标可通俗理解为照射光线在镜片中透过的量。可见光透过率高的太阳镜,遮阳效果较差,适用于太阳光不强、较暗的地方;反之透过率低的太阳镜,遮阳效果好,适用于太阳光强烈、较亮的地方。

本次抽查中有1批次产品光透射比(驾驶用镜)不合格。当太阳镜明示可用于驾驶时,才需要对这两个项目进行检验。其中光透射比(驾驶用镜)反映的是眼镜可见光透射比值是否满足驾驶的需要,该项目不合格将会导致通过镜片的光线不足,视物辨识度不够,用于驾驶可能会引起危险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