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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经新闻

佛山一金属制造企业竣工环保自主验收作假被罚

案情简介

5月15日,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执法人员运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发现,佛山市某金属制造有限公司存在竣工环保验收弄虚作假行为的线索。

5月17日,执法人员根据排查线索对该公司依法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组装工序正在运行,产生的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至车间内,从未建成组装房,与该公司环评及验收项目中有关描述不一致。该项目环评报告记载“本项目设置独立密闭组装房”,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中描述主体工程包括组装房,验收意见中记载“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审批完全一致,无变动情况”。该公司行为属于在自主验收中弄虚作假。

   

查处情况

该公司以上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规定,生态环境部门对该公司罚款人民币20万元,对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罚款人民币5万元。 各建设单位应强化主体责任意识 严格把关项目自主验收过程 作为建设单位委托验收的 第三方服务机构 应当坚守职业道德 增强责任意识 依法依规提供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服务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