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业务,5月1日起按新规则办理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26)实施及相关业务办理事项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26)(以下简称新规则),规范我市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业务办理,确保新规则平稳落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新规则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原《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同步废止。
二、业务办理过渡期
我市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正式启用新版特种设备类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文书和提交材料规范,为确保新旧规则平稳衔接,如申请人需按旧版特种设备类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文书和提交材料规范办理业务,请于2026年4月29日前完成业务提交(涉及退回补正的,须于2026年5月30日前补充完善后重新提交)。逾期未提交或2026年5月30日前未审批通过的,请申请人按照新规定办理。
特此通告。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