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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看过来,广东各地团体标准奖励政策汇总→

为助力企事业单位精准把握政策红利,结合 2023-2024 年各地市最新公开文件,现将广东省团体标准奖励政策修正汇总如下。

1、广州市

黄埔区

政策依据:《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进一步推进标准化战略实施办法》

奖励标准:主导制定团体标准最高奖励 5 万元,参与制定最高奖励 2.5 万元。

荔湾区

政策依据:《荔湾区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奖励标准:主导制定团体标准,给予 3 万元奖励资助。

增城区

政策依据:《增城区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奖励标准:成功主导制定团体标准,资助金额为 2 万元。

2、深圳市

政策依据:《深圳市标准化战略资金管理办法》

奖励标准:

主导制定团体标准:按标准影响力分档资助,金额 5 万 - 10 万元(非“发布即享”,需明确主导地位);资助对象为发布团体标准的社会团体,团体标准年度资助项目总数不超过30项,每项资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同一单位资助项目不超过5项。

3、珠海市

政策依据:《珠海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4 年)》

奖励标准:由在珠海市范围内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主导制定并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示的团体准备,具有先进性并有效实施取得良好效果,每主导制定 1 项团体标准,给予 5 万元以内资助,支持标准制定领域深耕。

4、韶关市

政策依据:《韶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 (修订版) 的通知》(韶府〔2022〕20 号 )

奖励标准:在韶关市依法登记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参与团体标准制修订可获奖励。参与制修订团体标准的,择优每项奖励 5 万元;参与制定团体标准的,择优每项奖励 3 万元。此外,鼓励围绕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制定原创性、高质量团体标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择优支持适用范围广、实施效果好且已自我公开声明的团体标准。

限制条件:若同一单位申报系列标准或多项相近标准(国际标准除外),视情况合并为一类标准按一项标准奖励。

5、佛山市

政策依据:《佛山市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禅城区推进标准化战略实施办法》

奖励标准:

全市层面:主导制定团体标准,给予 5 万元以内资助;

禅城区细化政策:

主导制定经区市场监管局认定的国家级先进团体标准,每项奖励 10 万元;

主导制定省级先进团体标准,每项奖励 8 万元;

新发布实施市级、区级先进团体标准的社会团体,每项奖励 5 万元;

限制条件:同一单位年度团体标准奖励不超过 3 项,且参与市 / 区级先进团体标准研制的单位中,禅城区企业占比需超 50%。

6、东莞市

政策依据:《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奖励标准:主导制定团体标准的单位,给予 3 万元以内资助,每年对每个团体资助不超过 3 个项目。

申报要求:

需由发布团体统一申请,同一单位同一年度不重复资助;

团体标准需实施满 6 个月,且需提交“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自我声明公开的标准文本。

7、江门市

全市层面

政策文件:《江门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1 版)》

奖励标准:每主导制定一项团体标准(联盟标准),给予不超过 5 万元资助;

备注:协助制定单位不单独资助,多单位参与时仅资助主导或第一协助单位。

鹤山市

奖励标准:每主导制定一项团体标准,资助不超过 5 万元;

申报主体:鹤山市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单位(企业、社团、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等)。

恩平市

奖励标准:符合当地产业政策的前提下,主导制定团体标准(联盟标准、湾区标准)资助不超过 3 万元,协助制定资助不超过 1.5 万元;

要求:项目需契合恩平市产业政策和发展方向。

8、惠州市

市级框架

政策文件:《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管理细则》

奖励标准:每主导制定(修订)一项有较大影响的团体标准,资助不超过 3 万元;

备注:主导单位需为发布该标准的团体。

龙门县细化

政策依据:《龙门县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奖励标准:主导制定 “有较大影响” 的团体标准,资助不超过 2 万元;

“较大影响” 界定:标准覆盖 3 个以上企业或行业认可度高,且需在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公开满 1 年;

申报主体:龙门县内依法设立的法人单位(企业、社团、科研单位、检测机构等)。

9、汕头市

政策依据:《汕头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奖励标准:主导制定团体标准的单位,给予最高不超过 6 万元资助,鼓励企事业单位参与标准制定。

10、清远市

政策依据:《清远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奖励标准:首次制定发布团体标准:资助不超过 5 万元(修订重新发布不予资助);

制定企业标准(需通过技术审查):资助不超过 3 万元;

申报要求:团体标准需在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自我声明公开。

11、中山市

政策依据:《中山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4 年修订)》

奖励标准:每组织制定一项联盟标准(团体标准),满足 “实施单位≥10 家” 或 “产业覆盖面≥50%” 条件的,给予不超过 10 万元资助;

备注:已获资助的团体标准修订版本不再重复资助。

12、湛江市

政策依据:《湛江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奖励标准:团体标准制定(修订):主导单位资助不超过 5 万元,第一协助单位资助不超过 3 万元;

要求:标准需按规定制定,并通过 “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自我声明公开,且具有行业影响力。

科研成果 / 专利转化标准:

转化为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主导单位,额外资助不超过 2 万元。

13、茂名市

政策依据:《茂名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奖励标准:每主导制定(修订)1项地市级地方标准或有较大影响的团体标准(联盟标准),资助额度不超过5万元。

 

注意事项

具体申报流程、材料清单以各地市最新政策附件为准,可咨询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