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第一资讯 > 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7年度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推荐及 “能效之星”产品评价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7年度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推荐及“能效之星”产品评价工作的通知


粤经信节能函〔2017〕87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不含深圳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推荐及“能效之星”产品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7〕21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属地企业申报,并就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根据《通知》要求,本次组织申报主要包括工业节能技术、工业节能装备、“能效之星”产品评价三个方面的内容。工业节能技术申报范围为:可在钢铁、有色金属、石油石化、化工、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电子等行业广泛推广应用的节能技术。重点征集重点行业节能系统改造技术、高耗能通用设备系统节能改造技术、余热余压高效回收利用技术、煤炭高效清洁利用技术、高效储能技术、太阳能等新能源技术应用以及其他以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为特征的先进制造技术和工艺。工业节能装备申报范围为:电动机、工业锅炉、变压器、泵、压缩机。“能效之星”产品评价申报范围为:电动洗衣机、热水器、液晶电视、房间空气调节器、家用电冰箱以及电动机、工业锅炉、变压器、泵、压缩机。 

  

二、申报要求 

按企业自愿和属地管理原则,企业向属地经信部门提出申请,各地经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对申请单位材料进行初审把关,并正式行文于5月18日前报我委(节能与循环经济处)。企业有关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须加盖公章,统一做成A4纸大小,制作目录和封皮,并于左侧胶装成册,书面申报材料须形成电子版光盘。《通知》附件中有关申报表格电子版等请自行登录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网站(www.gdei.gov.cn)下载。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7年4月20日


(联系人:谭吉林,电话:020-83133444,传真:020-83133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