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第一资讯 > 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我省铸造相关中(工)频炉专用设备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遏制钢铁行业违规新增产能彻底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粤府明电〔2017〕22号)要求,经组织各地市汇总上报、专家资料复核等环节,确定了我省铸造相关中(工)频炉专用设备登记企业清单(第一批),经征求各地市政府和相关省直部门意见,共筛选出311家企业,699台专用设备。因部分企业提供设备资料不齐全,为确保专用设备登记工作的准确性,本次暂不予公示。 

  

现将企业清单(第一批,共计269家企业,589台专用设备)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来函、传真等方式向我委反映情况和意见。 

  

公示时间:2017年7月14日-7月24日; 

  

联 系 人:詹欣程,李怀政;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电话:020-83133218; 

  

传真:020-83134774; 

  

邮箱:ahchan@139.com。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