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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佛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佛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根据《佛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佛府办〔2016〕34号)的要求,为做好2018年佛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在佛山市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并正常运作一年以上。 

(二)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行业内具有显著的竞争优势。 

(三)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运作管理规范,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明确,与高校或科研院所建立了稳定的合作渠道。 

(四)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知名品牌,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 

(五)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以及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六)企业两年内(指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当年申请截止日期起向前推算两年)未发生下列情况: 

1.因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   

2.涉嫌税收违法已被税务部门立案审查; 

3.走私及其他严重违反进出口监管规定的行为。 

(七)限定性指标的最低标准 


二、申报材料 

(一)佛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请按附件1的提纲编写); 

(二)佛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附件2、3); 

(三)附件及证明材料(附件5); 

(四)107-1表,107-2表(附件6)。 


三、报送要求 

(一)相关评价表可从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www.fset.gov.cn/)“办事指南”—“项目申报”中下载本行业空白表格填写。 

(二)请各企业按各区通知要求,将加盖骑缝公章的纸质版申报材料、电子版申报材料送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电子版申报材料中,《佛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应为word或wps格式,《佛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应严格使用我局提供的excel格式。 

(三)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对材料审查后(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一式一份)于5月25日前报送佛山市经发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西路1号外贸大厦B座三楼;联系电话:0757-82229485、83281686;联系人:刘小姐、谭小姐)。 

         

附件:

1.佛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2.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制造业) 

3.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信息服务业) 

4.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 

5.需提供的附件及证明材料 

6.107-1表,107-2表 

    

    

 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4月11日 

(联系人:彭启生,联系电话:82160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