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第一资讯 > 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

2018年佛山经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可申报啦

2018年佛山市经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和信息化局部分)项目申报来了!有7类项目可申报:

  • 分为装备制造业产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

  • 技术改造项目

  • 企业技术中心补助项目

  • 工业设计项目

  • 节能项目

  • 信息技术项目

  •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为促进佛山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佛山市经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和信息化局部分)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佛府办〔2017〕21号)规定,现开展2018年市经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和信息化局部分)项目申报工作。


一、扶持方向


申报单位应在以上项目范围内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具体的专题和类别。2018年佛山市经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可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www.fset.gov.cn)、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www.fsfczj.gov.cn)下载。


装备制造业产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


(一)装备制造业产业化提升项目:对我市装备制造业企业新产品产业化、产品提质、技术设备升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信息技术与工业融合、带动行业发展项目进行扶持。对2017年5月1日-2018年4月30日项目已投入的固定资产投资进行事后奖补(重点鼓励、扶持设备购置投入,建筑工程方面的固定资产投入按照30%折算,办公用品、汽车等不列入计算)。


(二)首台(套)装备应用项目:2017年5月1日-2018年4月30日首家使用我市企业生产的国家或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项目。


(三)工业机器人产品应用项目:2017年5月1日-2018年4月30日采购使用本地工业机器人产品的项目。


技术改造项目


 (一)更新设备淘汰老旧设备项目:支持企业更新淘汰老旧设备,重点支持机械装备、家用电器、陶瓷、金属材料加工与制品、纺织服装、家具、电子信息等行业领域企业进行智能化改造,引进和购置先进适用设备,提升装备水平,建设“数字化工厂”。    


(二)技术改造典型示范项目:重点支持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实行全方位的技术改造,以提升智能化生产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扩大先进产能、延伸产业链为核心,突出技术改造项目在重点领域装备智能化、生产过程和制造工艺智能化、技术创新、推动智能制造生产模式集成应用、开发推广低碳节能等先进工艺技术和生产装备上的示范效应。 


企业技术中心补助项目


支持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包括技术中心组织建设、创新机制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开展,包括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的自主创新、资源综合利用、节能降耗、清洁生产等创新;支持技术创新信息化建设。


工业设计项目支持方向


(一)工业设计中心建设示范项目:支持工业设计中心建设。重点支持具有较强的工业设计创新能力和鲜明的发展特色,水平领先、规模较大、管理规范、业绩显著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企业或工业设计基地。


(二)工业设计人才团队项目:支持我市工业设计机构、设有工业设计部门的企业培育、引进工业设计领域创新团队。重点扶持具有创新性高、示范性强、效益良好设计成果的工业设计创新团队。

工业设计项目、


节能项目


(一)园区清洁生产审核项目:支持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统一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由管委会或负责机构申报园区内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项目。


(二)节能循环经济公共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支持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政策研究、宣传培训、交流合作、节能监测(察)能力建设项目。


(三)奖励国家、省和市节能重点事项项目:

(1)对获得国家工信部“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称号的管理示范企业和获得“绿色园区”称号的园区给予一次性奖励;

(2)对在2017、2018年由经信部门牵头开展绿色清洁生产审核,通过专家验收并获得佛山市清洁生产企业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3)对获得节水型企业称号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信息技术项目扶持方向


(一)信息新技术应用项目:

  1. 支持云计算基础软件(云操作系统、云中间件、云数据库)、云服务(Saas、Paas、Iaas)、物联网应用技术,支持云计算物联网在智慧城市建设中的融合应用,加快推进产业云、行业云建设,推动云计算关键技术和产业化取得突破,发展应用范围广、效益明显的云计算、物联网产品及应用项目。

  2. 支持基于家庭电视网络开展的教育、医疗、电商、社区服务等新数字家庭应用项目。


(二)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

  1. 支持制造企业利用互联网集聚共享市场需求、研发设计、供应商、用户、加工制造等资源协同制造,优化制造企业生产过程。支持制造企业应用信息技术开展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推进工业型电子商务,产品、生产过程、管理与服务智能化。

  2. 支持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与制造企业合作,开展提升产品的自动化、信息化的嵌入式软件产品研发和应用,实现软件产品的产业化,提升工业软件应用能力。支持发展工业机器人,提高工业产品附加值。


(三)大数据技术应用项目: 

  1. 制造业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重点面向装备制造、陶瓷、电子信息、家电、家具、纺织、节能环保等领域,建设制造业行业大数据平台。通过平台为企业提供数据共享、云计算、IT支撑等基础设施服务,提供多源异构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挖掘、开发共享等大数据管理及应用服务;提供行业海量互联网数据源补充,并基于行业数据提供应用服务;为政府有关部门提供行业数据分析,实现政府、企业数据互动共享双赢,以数据驱动制造业转型升级。

  2. 大数据应用项目。重点面向产业发展、民生服务、社会治理、创业创新等领域,推进覆盖全市的大数据应用和服务建设,运用政府开放的数据以及行业协会、企业等数据,通过数据整合、分析、挖掘,为企业和创业者提供行业动态、信息咨询、研发设计、技术产业化、市场推广、评估评价、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资源和服务;为公众的衣、食、住、行提供便捷、高效、可定制的应用,形成行业引领和典型示范。

  3. 财政资金优先支持:建立可服务本地、互动全国的公共服务平台,形成可规模化推广和运营的产品和服务。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一)公共服务机构建设项目:重点支持为中小微企业、产业集群提供信息查询、技术创新、质量检测、投资融资、管理咨询、创业辅导、市场开拓、人才培训、信息化应用等服务的机构及信息化服务平台,特别是区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以及认定为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机构(含平台、基地)。优先扶持年初已登记入库的公共服务机构建设项目。


(二)人才和创业培训项目:对我市行业协(商)会及专业培训机构(院校)等实施的人才和创业培训的相关项目给予补助。


(三)中小企业服务活动项目:对在我市开展的中小企业服务活动项目给予补助,优先扶持已列入2018年佛山市扶助中小微企业服务日活动工作计划的项目(已在佛山市经信局网和佛山市企业云服务平台公示)。


二、申报条件


申报佛山市经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和信息化局部分)支持项目的单位或社会团体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佛山市内登记注册并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包括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二)申报的项目符合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且在佛山市内实施或产业化;


(三)申报年度前两年内,申报单位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不存在任何项目未按时完成并申请验收的情况。


(四)申报单位不处于取消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申报资格期。


(五)申报项目未取得同级财政资金支持;已获得其他财政资金扶持需详细说明。


(六)各申报指南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报要求


(一)2018年市经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和信息化局部分)通过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www.fsfczj.gov.cn)进行申报,并以平台中上传电子文档及平台所导出的纸质材料为受理依据。     


(二)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 


(三)同一实施内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上一篇: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南海区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项扶持奖励的通知

下一篇:《广东省“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