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3家大型不锈钢企业合并破产清算案进展→
宝丰县翔隆不锈钢有限公司
宝丰县宝隆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
河南旭原不锈钢有限公司
合并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2024年11月28日,宝丰县人民法院分别裁定受理宝丰县翔隆不锈钢有限公司、宝丰县宝隆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河南旭原不锈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4年12月24日分别指定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担任上述三公司的管理人。
2025年8月8日,宝丰县人民法院作出(2024)豫0421破5、6、7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对宝丰县翔隆不锈钢有限公司、宝丰县宝隆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河南旭原不锈钢有限公司进行实质合并破产清算并由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继续担任实质合并破产清算后管理人,依法履行管理人职责。
现定于2026年2月9日(周一)上午9时30分在宝丰县法院1号审判庭召开本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本次会议为现场会议。
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
特此公告
宝丰县翔隆不锈钢有限公司管理人
宝丰县宝隆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河南旭原不锈钢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二日
下一篇:返回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