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不锈钢)产品出口许可证申领使用流程和注意事项→
为加强对钢铁(不锈钢)产品出口的监测和统计分析,提高行业的合规意识和质量意识,帮助企业树立合理的预期,应对好经济周期和国际经贸形势的变化,商务部、海关总署近日新出台了钢铁(不锈钢)产品出口许可证管理政策。根据新规,企业在申领钢铁(不锈钢)产品出口许可证时,除需提交货物出口合同外,还必须提供由生产商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据商务部有关同志介绍,钢铁(不锈钢)产品出口许可证申领秉持“一证一码”“谁出口谁申请”的原则,大致分为申请电子钥匙、申请出口许可证、海关通关三个步骤,许可证有效期为半年,不可跨年使用,商务部会在每年的12月中旬提前签发第二年的许可证。
此外,对于加工贸易、补偿贸易方式下出口实施非一批一证制管理,即在出口许可证有效期内可以多次通关使用,但使用次数不得超过12次;对于其他贸易方式下实行一批一证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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