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披露查封QS一镍矿的原因
据外媒消息称,印尼能源与矿产资源部(ESDM)下属的法律执行总局(Ditjen Gakkum)披露了查封位于北马鲁古和东南苏拉威西的非法镍矿区域的原因。
印尼能源与矿产资源部法律执行总局局长里尔ke・杰夫里・胡瓦埃表示,对数百公顷矿场土地的查封是因为这些矿场在没有林地借用许可的情况下开展运营。
“他们拥有采矿许可证,但没有林地借用许可,” 杰夫里于9月15日在雅加达明确表示。
具体而言,国家成功收回了321.07公顷的矿场土地。其中,148.25公顷属于北马鲁古的PT韦达湾镍业公司,其余172.82公顷属于东南苏拉威西的 PT 托尼亚・米特拉・塞贾特拉公司。
“根据能源与矿产资源部部长的指示,为实现良好的采矿实践,我们将继续加强对非法采矿行为的监督和打击,” 杰夫里补充道。
他还表示,能源与矿产资源部部长巴利尔・拉哈达利亚持续推动良好采矿规范(GMP)的实施,这一采矿理念注重环境责任、可持续性和法律合规性。
“能源与矿产资源部将继续合作,并积极参与‘闪电’森林区域整治特别工作组(Satgas PKH Halilintar)的各项规划和整治行动,” 他说。
据悉,印尼能源与矿产资源部是 “闪电” 森林区域整治特别工作组的重要组成部分。能源与矿产资源部部长与其他几位部长、印尼国民军总司令、总检察长、警察总长以及最高审计署署长共同组成指导委员会。在技术执行层面,能源与矿产资源部法律执行总局和矿产与煤炭总局发挥着重要作用,是该工作组的积极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