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钢集团与浙甬等经营者收购宁波宝新股权案获无条件批准
3月12日,根据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2025年3月3日-3月9日无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案件共有2件经营者集中案件获无条件批准。
其中,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与浙甬钢铁投资(宁波)有限公司等经营者收购宁波宝新不锈钢有限公司股权案获无条件批准,审结时间为2025年3月7日。该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包括: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浙甬钢铁投资(宁波)有限公司、日本阪和兴业株式会社、宁波宝新不锈钢有限公司。
附交易概况: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太钢集团”)、日本日铁不锈钢株式会社(“日铁不锈钢”)、浙甬钢铁投资(宁波)有限公司(“浙甬”)、日本三井物产株式会社(“三井物产”)及日本阪和兴业株式会社(“阪和兴业”)为宁波宝新不锈钢有限公司(“宁波宝新”)的股东。现日铁不锈钢和三井物产拟通过定向减资的方式退出公司,其他股东决定继续经营公司。
交易前,太钢集团持有宁波宝新54%的股权,日铁不锈钢持有宁波宝新20%的股权,浙甬持有宁波宝新12%的股权,三井物产持有宁波宝新7%的股权,阪和兴业持有宁波宝新7%的股权。太钢集团、日铁不锈钢、浙甬、三井物产及阪和兴业共同控制宁波宝新。
交易后,太钢集团将持有宁波宝新73.97%的股权,浙甬将持有宁波宝新16.44%的股权,阪和兴业将持有宁波宝新9.59%的股权。太钢集团、浙甬及阪和兴业将共同控制宁波宝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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