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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 钢贸企业横跨26省市虚开发票3万余份

河南省安阳市国税局稽查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疑点信息,联合公安机关,经过内查外调,成功破获一起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团伙案。以张某为首的虚开团伙操控4户企业,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共向11省26市的1060户企业虚开发票3.26万份,涉及金额32.13亿元,税额5.46亿元。目前,主要涉案人员张某、王某已被公安机关羁押,案件的后续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信息筛查 4家公司形迹可疑

不久前,河南省安阳市国税稽查局接到了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虚开骗税疑点企业信息,显示安阳JCC钢铁贸易公司进销货物名称严重不符,且对外开票增量巨大,但企业纳税金额却不增反降,企业存在虚开嫌疑。

接到疑点信息后,安阳市国税局稽查局迅速成立调查小组,了解企业的基本信息和经营情况,分析该公司涉税数据。

安阳JCC钢铁贸易公司2007年成立,注册资本500万,2008年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法定代表人为张某,公司股东为张某和李某。公司主要从事钢材、建筑机械、电力设备销售。通过调取分析该公司近年来的申报数据,检查人员发现企业疑点重重:其一,公司取得的主要是线材类钢铁产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对外开具发票的品名却主要是板材、型材和管材类钢铁产品,进销项发票货物品名严重背离。此外企业开具的板材、型材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货物的数量和金额远远大于产品购进数量和金额。其二,检查人员在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个人信息查询时,意外发现这些人员还同时担任另外3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股东,并且这些人员之间互为亲属关系。此外,3个公司的名称、经营范围与JCC公司极其相似,公司开票数量、销售额、纳税金额变化趋势也与JCC公司情况雷同。  

综合以上疑点,检查人员判断,JCC公司与另外3个公司虚开嫌疑大,其背后极可能存在违法团伙,决定将4户企业并案。安阳市国税稽查局迅速与公安机关联络,通报案情,双方抽调24名税务稽查人员、4名公安干警组成联合专案组,对4户企业立案调查。 

 

一款软件 泄露企业经营秘密

为避免4户企业相互串联,涉案人员闻风潜逃,按照调查计划,联合专案组成立后,办案人员兵分4路,同时前往4户企业的注册经营地址对其实施突击检查。结果发现,4户企业注册经营地均为虚假地址,突击检查一无所获。

办案人员迅速调整办案方向,拨通了JCC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的电话,佯称税务机关正在完善纳税人基础资料,同时征询纳税人对服务意见建议,但在日常巡查时未找到企业地址,想了解一下情况。放松警惕的张某在电话中告知办案人员,由于原来租赁的厂房租金太贵,他已将办公场所搬迁到了安阳市郊果园新村的一户出租房内。得知消息后,办案人员迅速行动,立即前往张某所说的办公场所突击检查。

当办案人员到达张某所称地址时,现场除张某外,还有另外两人。经核查,这两人其中一人是并案调查的另一户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张某某的弟弟,而另一个人则是公司会计黄某。在该出租屋内,办案人员查获了并案调查的4户企业的全部账簿资料及其他涉税资料共计280余册,查获电脑主机1台。

随即,办案人员兵分两路,一路人员控制张某等3人,同时实施突击询问,另一路人员立即动手分析梳理现场查获的资料信息,为后续调查寻找线索。

在此过程中,办案人员发现企业使用了一款名为“HS钢材经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HS系统)的网络版钢材购销存核算软件。在计算机技术人员的帮助下,办案人员统计分析该软件内企业2013年1月~2016年5月的销售数据发现,涉案4家公司在此期间销售总额为4.27亿元,而办案人员统计4家公司在同一时间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实际总额为30多亿元,企业对外开具发票的金额比HS系统内记载的真实交易金额多出20多亿元。

在对3名涉案人员的询问中,张某两人在回答了一些人员身份、企业注册信息等基本情况后,对于办案人员提出的涉嫌虚开的经营疑点等问题,两人以时间太久记不清楚了、不负责具体业务、账务事情得问会计等为由,拒不回答。办案人员遂将询问重点放到了会计黄某身上。经过办案人员努力,会计黄某供诉称,涉案4户企业均由张某一人实际控制,4家公司利用HS系统核算所有真实业务,她曾按照张某要求对外开具过未录入HS系统的销售发票。

根据会计黄某供述的情况,4户企业涉嫌虚开金额有可能高达20多亿元,办案人员发现案情远比预想严重,公安机关立即对张某进行了控制。同时,办案人员迅速对企业账簿资料进行更加细致的筛选分析,很快锁定一笔开票金额为1586.69万元的交易,并连夜到受票单位河南省某重型机械股份公司调查核实。在当地税务机关及公安机关的协查下,该受票公司最终承认了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通过中间人王某,以支付虚开金额5.4%手续费的方式,向张某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159份的违法事实。

锁定了企业一笔虚开业务的证据后,办案人员及时向公安机关办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立即依法对张某刑事拘留。

  

集群作战  锁定团伙违法证据

为取得更多张某等人利用4户企业对外虚开违法的证据,随后,办案人员投入大量时间、精力,分析涉案企业涉税数据,以获得更多调查线索。

办案人员将所有销项发票明细信息,包括发票上记录的销售货物具体型号等,逐笔录入到自制的表格中,经过分析比对,逐笔剔除HS系统中记载的企业真实交易记录。20名办案人员在25天的时间里,共录入发票3.6万余份,录入发票信息1.2亿余条。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办案人员的努力下,3.3万余份疑点发票被逐步筛选出来。经统计,河南省内共涉及企业700余户,涉嫌虚开发票2.7万余份;河南省外其他省、市涉及企业300余户,涉嫌虚开发票6000余份。  

随着调查不断深入,案情逐级上报,案件被国家税务总局命名为安阳“6.01”虚开专案。为提高查办效率,国家税务总局牵头,在涉案地区企业发起协查集群战役,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国税局、安阳市国税局、“6.01”专案组分类负责协查取证工作:对于涉案受票企业较多的河南省新乡地区,由“6.01”专案组负责,委托新乡市国税局开展协查;安阳市本地的受票企业由安阳市国税局稽查局负责检查;河南省内除新乡市和安阳市外其他地区的受票企业,由河南省国税局稽查局统一安排协查;河南省外其他省、市的受票企业由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统一部署下达协查任务。

专案组人员对新乡市重点受票企业逐户实施调查,核实每笔购销业务的真实性,对受票企业货物流、票流、货款支付和运费支付情况逐一核查取证。经过办案人员不懈努力,新乡市多家受票企业陆续承认了与JCC等4家企业,在无真实货物交易情况下,通过中间人向张某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违法事实。

与此同时,专案组也陆续收到了各地的协查回函,各地受票企业所属税务机关经协查纷纷证实:“受票企业与JCC等4家企业之间并未发生发票票面信息所记载的业务,其实际购进的货物来源于其他单位或个人,并非来源于开票的JCC等4家企业,受票企业与JCC等4家企业购销活动为虚假业务。”

办案人员对张某等人再次进行询问。面对办案人员出示的的翔实证据,张某最终承认了通过JCC等4家企业,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通过收取手续费,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违法事实。  

经查,张某伙同其弟张某某、妻子李某、侄子张某等人成立4家公司,在2013年1月~2016年5月期间以销售钢铁板材、线材、型材、管材等产品为名,共向河南、北京、河北、广州等26省、市的1060户企业虚开发票3.26万份,涉及金额32.13亿元,税额5.46亿元。目前,安阳市国税稽查局已将该案移交司法部门审理,虚开团伙主犯张某、中间人王某已被公安机关羁押,案件的后续调查审理工作仍在进行中。

来源:中国税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