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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市义乌,大力度“抢人”!

【广东省不锈钢材料与制品协会】讯 当前,各地都在推进防疫和复工复产“两手抓”、“两不误”,同时竞相出台了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一系列政策措施。


据媒体报道,为帮助企业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带来的影响,加强复工后的用工保障工作,2月16日,浙江省县级市-义乌市人社局和财政局联合推出《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加强企业用工保障的意见》。《意见》对复工交通补贴、招录新员工补贴等进行了明确,其力度不可谓不大,一定程度上彰显了当地政府在关键时刻的魄力,“抢人”力度颇大。具体如下:

 

1、给予企业包车补助。对企业通过包车、企业间拼车等方式接送来源地相对集中的员工所产生的包车费用,由市政府全额补助。

 

2、给予自行返义员工补贴。对2月22日前通过铁路列车、客运汽车方式来义的企业员工,车票费用全额补贴;对2月23日至2月29日来义的企业员工,减半补贴。对于自驾返义员工,在2月22日前返回的,按照同地区乘坐铁路列车标准给予补贴,确无铁路列车的,参照客运汽车标准;2月23日至2月29日来义的,减半补贴。对老员工带新员工来义的,经义乌企业确认,可同等享受上述补贴政策。初次来义求职人员可享受三天免费食宿。

 

3、落实专车接送。对重点企业、重点地区的员工,由政府组织专车、铁路专列、专门车厢负责接送,包车费用由市政府全额保障。

 

4、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义乌非公企业引进职工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一次引进5人以上的,每人补贴500元;一次引进20人以上的,每人补贴1000元。

 

5、鼓励企业多途径招录新员工。义乌非公企业直接招用首次在义就业员工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1000元/人的补助。

 

值得一提的是,这些优惠适用于义乌全市所有非公企业,在义乌已经承接在建项目的外地企业参照适用。据悉,该政策有效期是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至浙江省政府一级响应解除后三个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