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将根据需要促进外资银行跨境融资便利化
据发改委官方网站消息,今日,发改委发布关于境内外资银行申请2019年度中长期外债规模的通知,通知称,发改委将根据经济金融形势需要,进一步扩大外资银行境外融资外债规模,促进跨境融资便利化;同时,引导外资银行外债结构优化、投向合理、效益提高。
以下为通知全文:
根据《境内外资银行外债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2004年第9号令),现就境内外资银行(以下称“外资银行”)2019年度(2019年4月—2020年3月)中长期外债规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9年度中长期外债规模申报
(一)申报程序及截止时间。
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分别通过商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发展改革委向我委提出申请。外国银行分行由其境内主报告行通过主报告行商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发展改革委向我委提出申请,没有主报告行的通过商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发展改革委向我委提出申请。
请有关省级发展改革委将外资银行申报材料于2019年2月15日前送达我委外资司。
(二)申报材料内容。
1.申请报告,包括2018年业务经营概况、外债规模及当年外债余额情况,2018年外汇资金来源情况,2019年度中长期外债规模申请及用途说明,近三年中长期外汇贷款总量情况等;
2.2019年度中长期外债规模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2019年度中长期外债资金用向表(格式见附件2);
3.2018年度中长期外债资金用向表(格式见附件3)。
二、关于2019年度中长期外债规模调整
(一)规模调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