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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揭阳新车办理车辆登记无需纸质税单

近日,记者从市税务部门获悉,揭阳市“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登记业务”试点工作顺利实施,从本月起,新车办理车辆登记无需提交纸质税单,凭完税证明电子版即可轻松入户。

  

据了解,为进一步提升车辆购置税纳税以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登记业务便利化,从11月1日起,广东省(含深圳市)、浙江省(含宁波市)、重庆市、甘肃省试点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登记业务,纳税人在上述试点省市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时,税务机关不再打印、发放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纳税人可直接前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登记手续,不需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11月1日上午,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办税窗口顺利完成全市首笔车购税完税证明电子化申报纳税业务。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登记业务,纳税人在税务局的完税数据通过后台交换方式,能即时传递到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数据库,实现车辆的即时入户,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保管、迁移、换证、补证等也完全实现电子化,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经统计,该项业务开通两天全市就完成车购税完税证明电子化申报纳税业务1073笔。”该负责人如是说。

  

已经办理该项业务的市民纷纷点赞这项便民措施,揭阳市首位采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电子版成功进行新车登记入户的王先生表示,以前缴纳车辆购置税时都要等到纸质完税证明打印出来才能走,人多的时候总要排队,现在有了完税证明电子版,既可以减少缴税排队时间,又可以避免因个人保管不善而遗失纸质证明,真的方便快捷多了。

  

市税务局提醒,纳税人在10月31日以前(含10月31日)办理了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的,仍要凭借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登记业务;如需在11月1日(含11月1日)以后办理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换证、补证业务,税务机关仍出具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试点期间内在广东省办理了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的纳税人,可凭借《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电子版)》到非试点地区税务部门办理相关业务。

来源:揭阳日报